首页 >> 德育之窗 >> 德育之窗 >> 详细内容
 
德育之窗 >> 正文
法治教育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
日期:2025-04-27 09:33:16  浏览量:7

法治教育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

——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举办“防范校园欺凌”专题法治讲座

 

   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4月21日,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联合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开展“以案说法:防范校园欺凌”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。活动特邀资深未成年人案件专家李云律师担任主讲,通过“案例+法理”的生动形式,为高一师生带来了一堂深刻而实用的法治教育课。

 

1.png

 

专业赋能:双背景律师剖析校园欺凌

 

   具有13年执业经验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李云律师,结合其10年一线教师经历,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的专题讲座。李律师从法律规范与教育实践两个维度,系统阐释了校园欺凌的三重特征:行为要件(肢体、语言或网络手段)、主观要件(恶意欺压、侮辱)及损害后果(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)。

   通过对比分析,李律师精准界定了校园欺凌的法律红线:“区别于平等互动的玩笑行为,具有伤害故意的欺凌行为可能触发《民法典》第1183条的精神损害赔偿,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《刑法》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追责。”这种“法条+案例”的讲解方式,既确保了专业性,又提升了师生的理解度。

 

以案释法:六大典型案例敲响警钟

 

   为增强教育实效,李云律师精选六类典型校园欺凌案例进行深度解析。

   1.肢体暴力案:湖南中学生小蒋遭15人围殴后持刀防卫致人重伤案,结合《刑法》正当防卫条款,李律师阐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边界;

   2.群体侮辱案:江西小仪因拒买零食遭室友泼尿、殴打致创伤后应激障碍案,李律师解读《民法典》人身权保护及精神损害赔偿规则;

   3.网络暴力案:浙江王某因一句玩笑遭十年网暴案,揭示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网络诽谤的追责路径;

   4.午间侵权案:幼儿园儿童睡眠期间嬉闹致伤案,解析教育机构的管理责任;

   5.名誉侵权案:技校寝室群体围攻案,说明《民法典》对名誉权的保护机制;

   6.校园互殴案:午餐排队冲突升级案,警示轻微暴力可能引发的治安处罚后果。

   案例覆盖身体、言语、社交、网络四大欺凌类型,通过“案情重现—法律适用—社会警示”三维剖析,将晦涩法条转化为具象警示。

 

多元共治:构建“法律-教育-社会”防护网

 

   在讲座中,李云律师创新性提出“预防-干预-追责”三位一体的校园欺凌防治体系,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。

   预防层面:建议学校建立欺凌预警机制,开设法治校本课程,定期组织模拟法庭。

   干预层面:倡导教师运用“观察-倾听-报告”三步法,家长关注子女异常行为信号。

   追责层面:详解民事赔偿、行政处罚、刑事追责三类法律后果,强调“年龄非护身符”——12周岁以上涉严重暴力者可追刑责。

 

反响热烈:法治种子播撒校园

 

   讲座结束后,秀水高中政教处陆晨啸主任表示:“李律师的案例教学极具震撼力,用血淋淋的真实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学校计划下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‘向校园欺凌说不'主题班会月活动,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日常德育工作。”多名学生受访时称:“没想到起侮辱性绰号可能构成名誉侵权,这彻底改变了我的认知。”

   本次讲座通过“专业解读+案例冲击+策略赋能”的创新普法模式,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护能力。正如李云律师强调:“治理校园欺凌,既需要法律利剑高悬,更需要每个人内化法治精神。”目前,秀水高中正以此次讲座为契机,全面推进“法治校园”建设,通过完善制度、强化教育、深化实践等多措并举,着力构建阳光安全的育人环境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 

文字:政教处   图片:政教处

编辑:金惠芬   一审:包玉兰

二审:郑军亮   终审:蔡文祥

 

2.jpg

点击数:7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