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0一四年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及评分标准
一、声乐要求
(1)演唱中(外)歌曲一首(要求清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)。
评分标准:
①嗓音条件:要求音色明亮、圆润、音质纯净,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,发声器官无疾病。
②演唱方法:发声方法基本正确,无不良发生习惯,呼吸、声音通畅,吐字清晰。
③音乐表现: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、音高、节奏准确,演唱较完整,普通话发音较准确。
二、器乐要求
(1) 钢琴演奏 (考生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)
①有经过系统的钢琴学习,有良好的弹奏基本功。
②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。
③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。
(2) 其他器乐
①乐曲演奏规范、流畅和完整,基本功扎实,具有正确把握音准、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。
②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,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。
③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。
说明:除钢琴外,其他器乐自带。
三、视唱
每位学生进入考场进行抽签五线谱一条,抽签完毕两分钟准备。(视唱无升降号,每位同学抽一条)
(1)视唱要求
① 节奏准备
②能够准确唱出高低音的音准
③每条视唱不超过8小节
根据上述三项测试内容,进行综合评分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13505736853 、0573-82615367(蔡校长)
学校地址:嘉兴市中环西路190号秀水高级中学(富悦大酒店北150米)
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
2014年4月18日